5.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设备通过该脱硫工程168调试合格并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较终验收证书),大修年限应大于5年, 整体寿命为30年。 5.6 在设备保质期内,因设备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投标人应无偿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招标人的经济损失。 5.7 保质期后,投标人应长期有偿供应备品备件。 5.8 保质期内,如投标人人员有必要到现场服务时,投标人人员应积极到现场服务。 5.9 提供招标人进行安装设计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和其他技术文件。 6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所有部件都应清洁无污物、油脂及其他异物。 所有部件都应合理包装并装进坚固的包装箱中的木条上以防运输过程和现场储存过程中造成损坏,除雾除尘器必须用防紫外线材料覆盖以防运输过程和现场储存过程中发生质变。 为方便现场组装,除雾除尘器模块应按以下要求包装: 若除雾除尘器模块已进行标识,可一起包装; 或者,在吸收塔较终安装位置相同的部件可一起包装。 投标人被授权前部件不得发货运输。 招标人对于投标人的授权不减轻投标人对于其设备及部件在规范书条件下正常运行的应负的责任。 各运输包装均应清晰**记订货编号及正确的运输地址。另外,还应有一份装在防雨信封的装箱单贴在包装外面。 各部件应运到购货合同中规定的地址。 产品包装、运输、储存符合标准GB191-2000的规定及国家主管机关的规定具有长途运输, 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包装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投标人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按设备特点,按要求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投标人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包装箱应采用非木质材料。